監察院認定財產申報不實 蘇震清罰400萬、林為洲120萬
2026-07-06 本站作者 【 字体:大 中 小 】
前民進黨立委蘇震清(左)與前國民黨立委林為洲(右)均被認定財產申報不實。(本刊資料照)
圖文/鏡週刊
監察院今日公布最新一期廉政專刊,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罰鍰處分案件確定名單中,包含前民進黨立委蘇震清、前國民黨立委林為洲、台北市警察局長李西河、台灣高等法院前院長石木欽等人,其中蘇更是挨罰400萬、林挨罰120萬。
廣告 更多內容請繼續往下閱讀
監察院今(18日)公布最新一期廉政專刊,包含公布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罰鍰處分案件確定名單、政治獻金罰鍰處分確定名單、公職人員違反利益衝突迴避罰鍰處分確定名單等。
監察院表示,蘇震清擔任立委期間申報民國107年(西元2018年)11月1日的財產,就應申報財產項目,未據實申報本人借用他人名義持有的存款7筆。經核受處分人所述申報不實理由,不足採信,應認定為故意隱匿財產為不實申報,處分確定金額400萬元。
廣告 更多內容請繼續往下閱讀
蘇震清於2020年立委選舉政治獻金專戶,於民國108年(西元2019年)收受李恒隆以他人名義違法捐贈政治獻金,未盡查證且未依限辦理返還或繳庫,違反《政治獻金法》規定;蘇收受捐贈者不詳的政治獻金未存入專戶、未開立受贈收據,且匿未登帳而故意為不實申報,違反政治獻金法規定,違法收受的政治獻金遭沒入360萬元、處116萬元罰鍰。
監察院表示,林為洲擔任立委期間申報民國108年(西元2019年)11月1日的財產,就應申報財產項目,未據實申報本人土地變動情形13筆。經核受處分人所述申報不實理由,不足採信,應認定為故意申報不實,處分確定金額120萬元罰鍰。
監察院指出,台北市警察局長李西河在擔任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長期間,申報民國111年(西元2022年)10月7日的財產,就應申報財產項目,未據實申報本人現金1筆。經核受處分人所述申報不實理由,不足採信,應認定為故意申報不實,處6萬元罰鍰。
監察院表示,台灣高等法院前院長石木欽申報民國106年(西元2017年)11月1日的財產,未據實申報配偶債務2筆。經核受處分人所述申報不實之理由,不足採信,應認定為故意申報不實,處以12萬元罰鍰。
更多鏡週刊報導
民眾黨酸賴清德買勞力士 反遭挖黃國昌漏申報!小草勸:不用靠這招
苗博雅質疑徐巧芯申報不實!收「炸全家」恐嚇信 喊話狂芯粉自重
匿名粉專影射「穿戴昂貴精品」 吳思瑤、林楚茵曝價格:能力負擔內沒有錯誤
衣物污渍拯救指南:为什么这些「居家小物」比强效清洁剂更管用?
蜂蜜用多少度的水冲效果最好 蜂蜜用开水冲还是温水
如何快速复制粘贴文本 怎样快速复制粘贴文本
芒果怎么切 切芒果的正确方法
win7自动关机命令 win7自动关机如何设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