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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誤認通緝犯後互毆互控 警遭判刑、無辜男無罪

2026-07-06 本站作者 【 字体:大 中 小 】

新北三重分局翁姓員警誤認通緝犯並毆傷黃姓民眾,雙方互控傷害都被起訴。新北地院今天依違反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故意犯傷害罪與強制罪分別判翁姓員警5月徒刑與拘役10日。

警誤認通緝犯後互毆互控 警遭判刑、無辜男無罪(图1) 黃姓男子(左)指控遭新北市三重員警誤認為通緝犯,逮捕過程被毆傷,他在2022年10月5日由當時的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中)、王婉諭(右)的陪同下舉行記者會上並露出傷痕。(圖/中央社檔案照片)

新北地院判黃姓民眾無罪,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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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調查,翁姓員警民國111年間誤認黃男為李姓通緝犯,雙方爆發肢體衝突,翁員並用辣椒水噴黃男眼睛,還辱罵不雅字眼。檢方除了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犯傷害、公然侮辱、強制等罪嫌起訴翁員,另依傷害罪嫌起訴黃男。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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